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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B网上购物的思考(转贴)

刘润:在闹市区、大商场、豪华地段看到最多店面在卖的东西,通常都是暴利。

在美罗城一楼小小的地方,有三家眼镜店;四楼有偌大一个思考乐书店;大商场一楼通常是化妆品、女鞋,来勾引冲动的女性购买者。都是暴利。

我舅舅卖鞋。他告诉我商场里卖600元打八折480的牛皮鞋,成本不到100元。到了总代那里变成了150;到了分销商那里变成了200;到了商场变成了300;到了消费者手里变成了600。我叔叔卖化妆品。他告诉我从他那里出去的价格是4折。大部分分给了流通渠道。

那么当暴利快速消费品遇到了互联网会变出什么来?

会有亚马逊卓越当当这样的3-5这网上书店。会有蓝色尼罗河这样的6折钻石网。会有炫动中国这样从卖美国安利发展起来的“暴利快速消费品网”。

互联网让销售更快速,所以不用那么暴利。这种模式已经让们多传统经销商大伤脑筋。

那么,我们可以做点什么?

评论:

#re: 暴力快速消费品+互联网=?

2005-04-26 08:03 by somebody

润:两个问题请教
1.  为何几乎所有的大商场将化妆品摆放在一楼?
2.  在互联网上的买卖交易除了网络的普及、方便和减少流通环节以外,还有什么带给互联网交易相对于传统经销模式更多的利润?

# re: 暴力快速消费品+互联网=?

2005-04-26 08:32 by 刘润

一个朋友对我说,大商场将女性高档消费品放在一楼,是因为女性是冲动型消费群体。要让她们在进入商场、动心、购买完成在短短的冲动期内。如果爬到3楼4楼,女性的消费冲动就会大大减小。这里适合摆放理智型消费的男性西装,家电产品。我觉得挺有道理。
互联网还有两点优势是我迅速可以想到的:最少的库存,和无店面经营。这可以很好的控制风险和成本。

# re: 暴力快速消费品+互联网=?

2005-04-26 16:17 by somebody

一个外国友人提出以上两个问题并给出如下的答案:
1.  价格昂贵且科技含量高的商品如家电等总是放在最高层,是因为它具有吸引人的神奇魅力。商场希望消费者光顾他们所有的商品,希望消费者留在商场的时间越长越好,这正是通过家电等科技含量高的商品放在最高层来带动实现。这样就容易理解化妆品等科技含量低且价格便宜总是在一楼的原因。
2. 互联网另一块最大的利润是不用交税。

# re: 暴力快速消费品+互联网=?

2005-04-26 17:59 by Yali

Somebody原来知道答案设定问题当考官啊:)
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不能苟同这位外国友人的看法。很多外国人都喜欢淘襄阳路市场或者到外高桥购买Fake版本的手表、服装、箱包而我们反倒愿意到商场里买所谓‘正宗’的名牌,国内消费者和国外消费者的消费习惯、消费心理不同。
女性是逛街这种行为绝对的主体,是消费品市场最大的消费群体,对商家而言,吸引她们是非常重要的。她们为自己消费、代伴侣消费、给家人消费,这是一个潜意识中的消费顺序,也就是她们首先为自己消费。对女人而言无非是服装和化妆品。如果将服装置于一楼,五彩缤纷,实假似真的衣模,感觉局促喧闹;而化妆品总是散发着不经意的香氛、安静地放在那里,促销员通常雅致清秀,那种氛围吸引女性走进来看看,留下来转转。我逛商场最喜欢化妆品区,不一定买,但非常喜欢置身其中像被宠爱的女人的感觉。
试想着调换一下,什么感觉,问问女人:)

# re: 暴力快速消费品+互联网=?

2005-04-26 18:44 by 刘润

well,还是女人最了解女人。:)

#re: 暴力快速消费品+互联网=?

2005-04-26 21:26 by 小鱼儿

我的答复和Yali的类似。
1。经常光顾商场的人是那种类型,怎样才能吸引这些人?
2。哪些商品能够赚取的利润最大?
另,网上购物真的可以不缴税吗?不是的吧。可能交税的类型不一样。可以问问税务局的人确认一下。

# re: 暴力快速消费品+互联网=?

2005-04-27 00:41 by Yali

据税务部门介绍,正常情况下,生产经营型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纳17%的增值税,如果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应缴纳4%的增值税,此外还需要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在网上开店销售商品,应该开具税务发票并依法缴纳相应税款。商家以“把税款让利给消费者”为借口,不给消费者开发票,要么就是根本没有发票,属于非法店铺;要么就是刻意偷税。
传统税收征管和稽查的凭据是企业财务账册、财务报表等书面凭证。这些凭证在无纸化、数字化的网络交易中根本无迹可寻,再加上互联网打破了地域的概念,使税收工作很难按区域划分,而且,网上企业的相关资料一般都设有密码保护,给税务人员搜集相关信息带来困难。目前的解决办法是要求网站提醒网上交易中的消费者,网上交易一定要开具税务发票,以保障网上交易的经营者依法纳税。
(ZT)

# re: 暴力快速消费品+互联网=?

2005-04-27 20:13 by William Huang

网络销售的确有优势,但也有很多劣势:
1.客户体验不好。比如冲动型消费品,在网上卖得就不是特别好。因为网络无法给人带来很特别的、全面的体验。如果衣服、鞋子、化妆品之类的商品很多人不试试就不会买。
2.销售人员在网络上发挥的空间也不如常规渠道。
3.网络诚信和配送的成本以及时间目前都没有很好的解决。
而某些人利用传统的方法,在快速消费品领域也做得不错。比如说安莉某些推销员会以相当低的价格开美容培训班,并在培训班上推销他们的产品。

# re: 暴力快速消费品+互联网=?

2005-04-28 00:17 by 刘润

同意William Huang的所有三点。那么我们怎么利用互联网的优势(或者传统销售的劣势)做点什么?在哪个领域?注意些什么限制?避免那些弱势?选择什么产品?~~~还有很多问题要一一回答,当我们走得更远的时候。

# re: 暴力快速消费品+互联网=?

2005-04-28 15:10 by William Huang

网络销售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卖什么?”
我认为主要有3类东西更适合在网络上销售:
 1.新奇的商品:网络销售空间传播能力很强,所以新鲜奇特的商品通过网络流通比传统流通的途径更加顺畅。比如说,假如你要卖《 九阴真经》(当然前提是要客户相信你是正版),网络销售扩张速度一定比传统销售快很多。
 2.标准明确的商品:网络销售难以给用户带来全面的体验,仅凭几张图片,几句话,难以和传统销售中试用等方式媲美。所以要选择  标准明确的商品,典型的就是图书。所以现在图书也是网络销售最成功的商品之一。还有手机,保修是全部联保的,用户不用找网络  商家保修的,买着还算比较放心。
 当然并不是所有商品都标准明确。事实上很多处于中间状态,比如名牌化妆品和服装。这些商品利润是非常之高的。但它们网络销售 的成功,取决于两个因素:1,商家的信用度问题;2,客户的成熟度问题。第2个问题,媒体上提得不多,但我估计这也是非常重要的 。不难想象,一个新牌子的化妆品如果只是通过网络销售,一定不如传统渠道。
 3.适合邮寄的东西。
 上面只是泛泛而谈。据我所知小型网店最成功的是向国外销售中国艺术品和古董的。
网络销售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安全问题:
因为本人曾在一家开发网络商城系列软件的公司实习。亲眼所见很多利用安全漏洞,侵吞他人财产,尚能逍遥法外的人。很多人都把这个问题的解决寄希望于《电子签名法》的出台。但是《电子签名法》实施遭遇普及难题。现在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大宗货款的交易还是尽量不要全部依赖网络途径。

诚信问题:
如果你加入了易趣和淘宝,他们有一套信用评价体系。但如果单独开店呢?这有可能就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并且易趣和淘宝的信用体系也
不是十分完美。淘宝上就出现了大量炒作信用的问题。
所以需要通过很多方式来建立信用,比如得到某热门论坛的推荐之类的。必要的时候还需要和实体店结盟。

网络销售的未来和可为之处:
我认为网络销售的未来是十分光明的。虽然它不会代替传统销售业,但是它会给传统销售业带来巨大的冲击。
目前网络销售中的很多问题,似乎都有赖政府和大企业来解决。但是作为中小企业仍有很大的空间。我认为中小企业将在以下领域有所作为:
1,同城交易。不一定是同城,指在线下能比较方便地面对面交易的。网络在这里更重要的是充当中介和信用评估的角色。
2, 配送。台湾据说配送成本比较低,他们都是配送到当地便利店,然后购买者再自己去取。在大陆为什么不能采用这样方式呢?
3,海外市场。作这个方面已经成功的人已经有很多。但关键的是找到更好的卖点。
4,手机购物。

# re: 暴力快速消费品+互联网=?

# re: 暴力快速消费品+互联网=?

2005-07-14 14:30 by I-spy

互联网确实可以减少很多中间的流通环节,避免店铺租金,减低成本,这就商品价格而言更有竞争力.但就目前中国而言,互联网交易还存在非常大的问题:
1)诚信问题.这是最最重要的一点,目前还没有正规的,官方的网店营业认证,产品质量,可靠性都存在问题,特别Taobao这类模式,以假冒真,以次充好,或者干脆在描述文字上做文章,在价格上也很难规范.
2)支付安全.虽然中国目前网上支付已经日趋成熟,但就目前中国互联网的现状以及网民的安全意识都将阻碍网络支付的发展.
3)物流问题.控制好物流成本就是网店生存的根本.本人比较倾向于货到门的方式,如果单通过邮政包裹的话,网购便捷性还是大打折扣.期待着邮政能展开网购的配送业务,甚至可以做到货到付款.
4)人们网购意识和习惯的培养.
其实联华的网店很好的解决了以上前三点.我也一直想做一个如同B2B的alibaba一般成功的B2C网店,但目前就eguo之类的b2c看来,中国b2C还是存在太多的不确定因素.

# re: 暴力快速消费品+互联网=?

2005-07-14 22:46 by 刘润

说的有道理。

# re: 暴力快速消费品+互联网=?

2006-05-15 23:19 by 012345678

就是暴利(请注意是”利”不是”力”)消费品上了互联网,他也必须要为传统的通路利润负责,否则地区限制价格为何而生?地区间不得冲货的制度为何而定?
地区如此,不同的渠道也是一样.
否则,伤害了传统的通路的利益,而在互联网上所获得的利益不足以来弥补这一损失,最终受害的,还是厂商自己.

# re: 暴力快速消费品+互联网=?

2006-07-30 15:45 by WF

你思考:)
你什么也做不了。因为,用户不相信你--用户相信熟悉的店铺,用户相信便宜没好货。都是骗子:)
你好心做公益?
也是骗子,不信你去问农村的大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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